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或对项目中有文字错漏需要更正的,向我奖励办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奖励办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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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附件: “纺织之光”2012中纺联合会科技奖建议授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