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兴市经信委发布的公告上看到,今年浙江嘉兴市将淘汰印染落后产能2073万米;涉及的印染企业5家,分别为:海宁市盐官印染厂、海宁市宏亚染整有限公司、海宁黄湾鹤鸣洗烫印染厂、海宁振嘉洗染有限公司、海宁市丁桥永星印染厂。
据嘉兴市经信委介绍,去年浙江嘉兴市专门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办法,对淘汰工作设定了严格的时间表。每年二三月份,按确定的重点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上报年度目标和拟淘汰名单;4月下旬,根据省淘汰办下达浙江嘉兴市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组织实施;9月15日前,列入省年度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必须全部拆除主体设备、生产线,使其不能恢复生产;9月下旬,各县(市、区)组织对所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和初步验收;10月上旬,市淘汰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复验;11月底前,各县(市、区)做好国家、省抽检准备工作。
未按期完成的地区,应按要求及时整改,在整改任务完成前,嘉兴市有关部门将严格控制其国家、省和市级有关投资项目,暂停有关项目的核准和审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环保部门将暂停该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暂停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新的投资项目,国土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质监、安监等相关管理部门和监督机构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换证,已颁发的证照要依法撤回;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工商部门要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而对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在符合国家和省土地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土地开发利用优先予以支持;相关部门对企业技术改造、新建项目、生产许可、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