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双氰胺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2年11月16日到期,成员国内企业须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到期日前3个月的时间内向欧盟委员提交反倾销日落复审申请。
2006年8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双氰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7年11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