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积极借鉴重庆经验,由政府协议收储企业原址土地,收储资金全额返还企业,用于企业新址项目建设。在企业搬迁改造期间,原址厂区各种税收的省级及以下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原址土地公开出让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全部免除。”这条消息来自4月17日审议通过的《兰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方案》。为减少城郊四区工业企业污染,兰州市不仅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出城入园,还将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削减存量污染;严格源头控制,减少污染排放;强化清理整顿,加强煤炭经营市场整治。
投资600亿元搬迁改造130户企业
为达到目标,兰州市将分期、分类、分批实施130户企业搬迁改造,约需资金600亿元。其中,兰州宏建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等56户(包括黄羊头30户砖瓦企业)企业搬迁改造;2013年启动实施甘肃省建工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兰州阳光碳素厂、大洋化工(兰州黄河涂料有限责任公司)等30户企业搬迁改造;2014年启动实施兰州蓝星日化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铁路金坪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4户企业搬迁改造,企业搬迁改造后预计消减烟尘1500吨、二氧化硫1800吨、氮氧化物1000吨。
逐步淘汰现有落后工业产能
2012年底完成甘肃强鑫铁合金有限公司等34户企业35条落后生产线,790余台落后生产设备的淘汰任务。2013年底完成兰州航空万里机电有限公司、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22台落后生产设备淘汰任务。2014年底完成甘肃省银顺冶炼厂、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2台落后生产设备淘汰任务。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及取缔“五小”、“十五小”死灰复燃企业,预计消减烟尘500吨、二氧化硫2200吨、氮氧化物2000吨。
2015年前城郊煤炭企业数减半
坚持每年对兰州市煤炭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取缔非法煤炭经营者,营造良好的煤炭经营市场秩序。将城郊四区56家煤炭经营企业进行整合,在2015年前减少企业数量50%,将城关区18户煤炭经营企业向大砂坪煤炭市场和焦家湾铁路转运站迁移,将七里河区19户煤炭经营企业向阿干镇迁移集中,实行堆场集中统一配送。对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的企业和摊点,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借鉴重庆经验收储企业原址土地
拓宽融资渠道。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须在各县区、各园区以及城投、国投设立分中心,利用企业变性的原址土地或其他资产做抵押、质押,通过贷款等方式解决搬迁启动资金。鼓励搬迁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风险投资等各种方式筹集资金。兰州市财政设立出城入园搬迁改造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企业搬迁改造。并积极借鉴重庆经验,由政府协议收储企业原址土地,收储资金全额返还企业,用于企业新址项目建设。在企业搬迁改造期间,原址厂区各种税收的省级及以下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原址土地公开出让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全部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