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永安药业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及听证要求。根据公司昨日晚间公告,湖北省环保厅拟对公司行政罚款380万元,永安药业表示此行政处罚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虽然处罚金额对公司压力不大,但若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市环保局将报请市人民政府责令公司关闭。
此次湖北省环保厅指出永安药业存在的是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项目未批先建、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是永安药业募投项目中的“重头戏”,公司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8亿元,且截至2011年已全部投入,并计划在2012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又投入1.55亿元超募资金。
公告显示,公司2011年度为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已支付22333.74万元,累计支付33521.13万元,目前已根据政府环保部门要求停止建设补办手续。
不仅如此,永安药业的年产10000吨球形颗粒牛磺酸项目累计投入1.18亿元,2011年实现收益2820.92万元,未达预期。公司称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产品价格低于预期导致项目毛利率降低。
永安药业表示,用以生产牛磺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下游产品环氧乙烷,其年均消耗占公司生产成本50%左右。如果环氧乙烷价格发生重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盈利产生较大影响。
东兴证券研究报告显示,去年虽然牛磺酸价格有所上涨,但由于环氧乙烷的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的毛利率略有下降。环氧乙烷的价格与原油的价格呈正相关,公司短期原材料成本压力仍然很大。
按照原计划,永安药业2011年年末可实现原料环氧乙烷和焦亚硫酸钠的自产,2012年实现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通过向上游发展,公司将有效避免和减少环氧乙烷的价格波动风险,成本控制能力将得到增强。但环保利剑高悬,公司未批先建的项目被叫停,计划落空。
去年检查结果出来后,环保部责成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永安药业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手续,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责令永安药业限期治理,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并要求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永安药业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此次环保整改需环保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及其他后续相关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