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开展“3·15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专项活动”,在北二环大明宫建材家居城广场,依法对被告人姚某、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假涂料“出厂价”仅50元
姚某、蒋某同为江苏同乡。2009年5月,姚某来到西安,在未央区邓六路大刘寨村租赁民房成立了荣达制桶厂,购买压力机、裁剪机、半自动封罐机等工具,并购买制作涂料桶的原料马口铁,委托江苏一金属印刷厂在马口铁上印制仿冒各种品牌的注册商标,再运至西安。
之后,姚某以每个12.5元左右的价格,将假冒注册商标的涂料桶销往西安周边及宝鸡、甘肃等地从中牟利。2010年初,在姚某的建议下,他的同乡蒋某(女)也在大刘寨村租房,购置了生产设备、原料。蒋某按照姚某提供的涂料配方生产假冒涂料,装入从姚某的制桶厂购进的涂料桶,以每桶50元左右的价格对外销售。
万余名牌涂料桶全是冒牌货
2010年12月29日,公安人员根据举报在未央区大刘寨村的荣达制桶厂,将姚某当场抓获,扣押所有加工设备及印有各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包装桶共计10261个。其中包括立邦、多乐士、华润、卡丹、紫荆花、大宝、嘉宝莉等12个品牌,几乎涵盖了市场上所有知名的涂料品牌。
同一天,警方在蒋某的租住处查获搅拌机二台、制作假冒涂料的化学原料400多袋,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假包装桶798个,假冒成品漆140桶。
经查,姚某假冒注册商标数额价值共计294437.5元,蒋某假冒注册商标价值共计55750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姚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的制式容器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注册商标十二种;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注册商标八种。
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姚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所扣押作案工具由西安市公安局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案中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包装材料和涂料由西安市公安局依法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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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别真假油漆给您支支招
装修材料市场上品牌林立、种类繁多,普通消费者想要从中辨别真假,并不是件容易事。
在此案中,蒋某制造的即为假桶假漆,以每桶50元向外出售。而记者在市场上走访,案中被仿造的多个品牌系列,其正品的每桶市场售价从200元到500元不等。
太白北路一家品牌漆专卖店的售货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购买真漆,最好选择到大型家居商城、品牌授权专卖店。消费者可当场打开漆桶闻一闻,真漆的味道较轻,几乎闻不到,而假漆会有浓重的异味。由于涂料油漆市场鱼龙混杂,目前最保险的辨别方式是标识码验证。很多大品牌的厂商都在桶身上印有产品标识码,一个桶只有唯一的一个产品编码,消费者可通过品牌官方网站输入标识码,或拨打客服热线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