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检验数据的公平准确,按照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检验仪器检定的周期性,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于2012年2月28日,委托滁州市技术监督监测中心对我所原子吸收荧光分析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天平、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酸度计等各型仪器设备进行了校验,并顺利通过仪器校验及检验工作。
通过这次仪器校验工作,该所进一步提高了检测人员的操作技能,验证了仪器设备的精密度,加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为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