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检验仪器及设备“食品安全检测车(改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次采购包括14台/套食品安全检测车(改装),其中包含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仪、细菌总数检测仪、便携式酶标仪、胶体金检测仪,采购金额为1300万元。以下为公告详情:
经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4900号批准,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对其质量检验仪器及设备“食品安全检测车(改装)”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质量检验仪器及设备“食品安全检测车(改装)”政府采购
2、批准文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4900号
3、项目编号:BJMSJY-120071
4、资金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5、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整(¥13,000,000.00元)
6、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471-3255580
7、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
8、采购内容及分包(本项目共一包,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
采购内容:食品安全检测车(改装) 14台(套)
包含: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仪、细菌总数检测仪、便携式酶标仪、胶体金检测仪
9、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应含有生产和销售汽车;
(3)投标货物属国家3C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3C认证证书;
(4)凡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中标★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其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和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中标注位置;
(5)车辆的改装生产企业应具有ISO9001及以上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车辆改装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成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并保证改装车辆后可以顺利上牌;
(7)投标人必须有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必须具有由国家法定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所投货物的检验报告;
(8)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改装、检测设备,厂房面积一般不得低于300平方米,改装和调试区域分设,通风设施、消防空间及设备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9)投标人具有车辆专业改装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2月19日至2012年12月28日每天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1、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长安金座D座2610室
联系人:田芳 卜小华
联系电话:0471-4682138/4682038
12、开标时间:2013年01月08日上午09:00时 (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北国风光大酒店四楼一号会议室
14、购买招标文件须知: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包。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15、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购买招标文件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车辆改装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车辆底盘及改装整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成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提供网上下载的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并加盖公章。
16、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1号(一商大厦1503室 )
邮 编:100055 电子信箱:bjmsjy@163.com
开户名(全称):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安门支行 帐 号:0117014170014132
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