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塑料再生利用,本来是件好事,但问题是,一些黑窝点完全达不到环保标准。”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进口再生资源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强说,对于再生资源企业,其加工场所、生产设备和最终产品都是有严格要求的。
陈强说,一般厂区面积不能低于4000平方米,厂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租赁场地的,其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5年。应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产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包括不可利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区)。各功能区应有明显的界线和标识。加工利用场地建有围墙,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原料、产品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防火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
对于生产和加工设备以及产能,陈强还提到,企业年加工利用废塑料能力不低于5000吨(以PET为原料的化纤类生产企业除外)。化纤类生产企业及塑料制品类生产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废塑料预处理设备(如:分选、破碎、清洗设备等)以及以所申请种类废塑料为原料的产品生产加工设备(如:纺丝设备、吹塑机、挤塑机、发泡机或者拉管机等)。再生PET片生产企业应具有一体化自动进料、破碎、分选、清洗、干燥、包装设施和设备。禁止使用盐卤分选生产工艺(经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集中加工利用区域内、有经过验收合格的专业盐卤废水处理设施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