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涂料工业信息中心消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发布《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2年26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2012年第170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6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本次共抽查了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 14 个省 、直辖市 150 家企业生产的 150 种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聚氨酯木器涂料》 GB/T 23997-2009 、《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硝基木器涂料》 GB/T 23998-2009 、《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醇酸木器涂料》 GB/T 23995-2009 等标准的要求, 对 溶剂型木器涂料 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苯含量,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卤代烃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 TDI 、 HDI )含量总和,甲醇含量,重金属(铅、镉、铬、汞),干燥时间,铅笔硬度,附着力,耐干热性,耐水性,耐碱性,耐醇性,耐磨性,耐黄变性,回粘性,双摆硬度,遮盖力,耐挥发性溶剂,耐弯曲性,柔韧性,不挥发物含量,打磨性,光泽,混合性,密度,耐冲击性,耐沸水性,耐划伤性,耐汽油性,耐湿热性,耐酸性,耐污染性,耐盐水性,漆膜毒性,漆膜颜色和外观,溶剂不溶物中的硝基,施工性,细度,异氰酸根含量,原漆颜色和外观,在容器中状态,贮存稳定性,黏度等 45 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 12 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含量、耐冲击强度、柔韧性、卤代烃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总和、铅笔硬度、耐盐水性、耐酸性、干燥时间、耐黄变性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