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运输委员会副主席Dieter-LebrechtKoch称,应当允许每个国家根据各自的情况来立法,譬如冬季比较短暂的南欧国家,大可不必制定跟德国或斯堪的纳维亚各国同样的法律。
欧洲轮胎与橡胶制造商协会秘书长FaziletCinaralp同意Koch的观点,她表示已证明在冬季天气条件下,冬季轮胎技术具有提高车辆驾驶的安全性和机动性的潜力。有鉴于此,她呼吁各会员国采用欧盟法规661/2009中规定的冬季轮胎定义(对新型轮胎从2012年11月起生效),并按照他们认为是否适合本国的气候要求进行立法。
欧盟委员会道路安全部门负责人SzabolcsSchmidt说,他认同冬季轮胎在冬季天气条件下可提高道路安全性,轮胎通常在减少交通事故方面起着潜在的重要作用。
为此,他宣布在迈出建立冬季轮胎定义的第一步后,2013年将开展研究来评估轮胎在提高道路安全性方面可能发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