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海关2011年8月30日发布公告, 决定即日起对N-(1,3-二甲基丁基)-N'-苯基对苯二胺的进口征收贸易保护税。
征收税率从价征收30%,如同时征收倾销税,减去倾销税,征收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 征税一年后,从价征收25%,如同时征收倾销税,减去倾销税,征税期限2年。
公告特别说明该征税公告不适用于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该项产品。所指的发展中国家不包括中国。
2011年6月6日印度贸易保障措施局终裁, 裁定持续增长的N-(1,3-二甲基丁基)-N'-苯基对苯二胺进口已对印度国内相关生产企业造成严重伤害,或造成威胁,因此有必要对该产品的进口征收贸易保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