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期从事越南橡胶贸易的公司先后发生少货事件,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宁波晶海工贸有限公司系宁波当地一家从事大宗商品原材料贸易的知名企业,今年7月14日该公司向越南VIET PHU THINH RUBBER JOINT STOCK COMPANY(VIRUCO)公司购买一批SVR3L标号天然橡胶总计42吨,合同号为VS11-296,分别由两个集装箱装运,于2011年8月9日由中海集装箱运输公司的ARUNI RICKMERS V.0010N班轮从越南胡志明港启运,于8月12日抵达广州南沙码头中转,2011年8月17日由XIN ZHAN JIANG 0341N班轮再次启运,于2011年8月21日抵达青岛港,提单号:SGNTAO027404。然而货到青岛港入保税库时,经海关部门查验发现实际到货数量与合同订购数目严重不符,分别为箱号:CCLU2447469、铅封号:M921451实装379块,箱号:CCLU2355320、铅封号:M921550实装364块,而提单显示每个货柜应装630块,按照每块33.33KG规格计算,总计短少517块合计17.231吨。青岛海关与中国外轮理货公司经实地查验,证实到货数量与合同订购不符,并出具相关证明。与越方工厂沟通后,越方工厂称按照合同数量发货并未短装,同时出具了装货检验报告。从越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来看,越方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是2011年8月4日,而启运时间是2011年8月9日,在这期间关于货柜的安全事宜对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
据业内人士称,越南天然橡胶运输过程中盗窃和短装现象早有存在,而且盗窃手段极为高超和明目张胆,轻则破坏箱封直接盗取,重则拆除箱门,等盗取后再将箱门重新装上。而宁波晶海公司遇到的情况则更加离奇,现场很难看出偷盗痕迹,而里面的货物竟然不翼而飞。从装运港了解到的信息显示,此批货是在越南港区内装箱,理应是最安全最有保障的装运方式,而发生这样的事件不得不让人觉得担忧。在此也呼吁越南有关部门积极立案调查,并且在今后能加强监管,保障货物安全,维护货主权益。也提醒业内同行,今后谨慎操作越南橡胶业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