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私家车主下车后潇洒地一按电子锁,车门就应声锁好,真的锁好了吗?近日,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电子仪器干扰锁车的盗窃案,盗窃者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0年11月,重庆市涪陵区男子代某和侯某共谋盗窃私家车内财物,并从网上购得锁车干扰器。11月18日二人窜至璧山县新世纪商场门口,看见有车主遥控锁车时二人便开启干扰器,使车门无法上锁。待车主误认为已锁好车离去后二人将车内财物洗劫一空。三日内二人使用该干扰器实施三次盗窃,盗得财物共计1800余元。公安机关接群众报案迅速组织警力侦破,于20日晚将正做发财梦的二人抓获,并将财物返还失主。
法院审理认为,代某和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行为均构成盗窃罪。结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