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科院秘书长邓麦村主持召开了“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听取了中科院计划财务局关于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情况介绍,审议了中科院推荐科技部重大仪器设备开发项目方案。会议决定,本次中科院遴选20个科技部重大仪器设备研制项目进行组织策划,其中前10项作为今年项目进行申报,另外10项进一步完善后作为明年项目,于11月份上报科技部。
为了提升我国科学仪器的创新能力,在中科院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科技部和基金委分别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工作。与以往国家项目组织模式不同,基金委和科技部重大仪器设备的研发均采取项目单位法人责任制,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组织作用,项目由主管部门组织策划后进行推荐,不受理单位申请。基金委项目已于4月份启动,每年安排专项5亿元,作为试点,今年仅对教育部和中科院开放;科技部项目于7月底启动,每年安排经费8亿元,今年作为试点,面向15个部门(地方)限项推荐,中科院和教育部推荐项目数为每年各10项。
会议要求计财局和各专业局继续加强与科技部沟通,做好项目上报前实施方案的修改、预算编制和专家论证等各项组织工作。中科院基础科学局、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局、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局和计财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