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婴儿免受奶瓶可能对身体产生的不利影响,卫生部同其他五个国家机构发布第十五号声明,对聚碳酸酯(PC)及含有BPA的婴儿奶瓶颁布禁令,要求自2011年9月1日起,国内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以及其他含有BPA的婴儿奶瓶,湛江市超市将禁销PC及含BPA婴儿奶瓶。
双酚A(BPA)常被用于制作聚碳酸酯和聚环氧,广泛用于食品包装、容器和婴儿奶瓶。BPA在加热时易从容器或包装中析出进入食品和饮料中。过量接触BPA可能会对神经发育和免疫系统功能产生影响,对婴儿来说,其产生的危害更大。BPA是一种雌激素模仿物质,会扰乱内分泌系统,导致青少年发育和成人生殖问题,更会引起与激素有关的癌症。2011年6月1日,我国已禁止生产聚碳酸酯以及含有BPA的婴儿奶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