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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地区及西部主要航路雷达管制工程(中南段)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2011-8-23 来源: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词:航空仪器

招标编号:0724-1170A20N0343

日期:2011年8月22日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表所列的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东部地区及西部主要航路雷达管制工程(中南段)仪器、仪表一项及相关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4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名称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名称一致。

2)对于“数字示波器、数字频率计、峰值功率计、频谱仪、综测仪”设备,非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有效的授权书。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8月25日起至2011年8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北京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在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进行投标报名,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登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IC卡。

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待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报名时间结束后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各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为90日历天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截标时间(北京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的使用将按第二章第19条规定执行。

6.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地址:广州市机场路南云东街3号

电话:862087768198电话:862086133872

传真:862087673286传真:862086128787

联系人:李秋明        联系人:王工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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