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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商查获假品牌木器漆竟敢公然托运
2011-7-26 来源:搜狐
关键词:木器漆
    近日,在南京雨花台区经营一家物流公司的李某遇到了一件麻烦事,雨花台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其公司例行巡查时,发现仓库内堆放着百余桶不知名品牌的负离子抗菌木器漆,上面竟然标着“央视上榜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经核实,该产品根本未获得此类头衔,已涉嫌违法虚假宣传。
    “托运人姓名模糊不清,无电话,地址只写广东。无提货人姓名,只有一个189号段的手机号码,打过去没有人接。”工商执法人员在查阅物流信息单据时,发现有些情况很不对头。对物流单上“只留电话,不留姓名”的事实,李先生直说自己不知情:“这批货上午刚到,像这样的单子,都是收货人主动联系我们,货到了,他们自己来取。”根据这一情况,执法人员暂扣了这批问题漆,并要求李配合调查。
    经进一步调查,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这批木器漆显然区别于其他托运货物,托运、收货双方均属于真空状态。执法人员分析,这批货很可能是收货方明知货物本身有问题,一般会在货到的第一时间就转移走,一旦知道货物被查封,可能就放弃不再露面取货。这些不法商贩借助物流降低违法成本,减小违法风险,缩短违法时间,节省仓储空间,形成点到点快捷传递和销售的模式,且较为隐蔽。
    目前,这批木器漆已被雨花台工商分局查扣。工商执法人员表示,目前,规范物流经营者主体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一些小型物流企业急于追求经济效益,有货必收、有单必接,在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上相当不规范,很容易成为大宗不法商品的流通渠道,不但给物流企业本身带来了经营和信誉风险,也给执法工作制造了麻烦。
    江苏省现代物流协会常务理事、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教授周跃进认为,目前许多地方只有物流行业发展的规划和目标,而没有综合管理的相应法规,大量商事主体不具备法定条件,就直接进入物流市场,又没有规范的制式合同、溯源机制和行为约束,而在管理权限方面更是跨越了交通、铁道、民航、商务等多个部门,难以统一、有效。他建议,可以探索性制定物流行业中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环节上的地方性法规,将物流行业尽快规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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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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