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海南一中院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金晨收购站原站长林柏源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据了解,被告人林柏源,曾用名为林碧波,男,现年35岁。大学文化,文昌人,被捕前任海南省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金晨收购站(以下简称金晨收购站)站长,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2010年9月4日被拘留,同年9月18日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林柏源利用其担任金晨收购站站长的职务之便,以收购民营橡胶为名,通过转账及直接领取现金等方式,多次挪用金晨收购站收购橡胶专项资金用于赌博,并将资金输掉。经司法会计鉴定,被告人林柏源共挪用金晨收购站橡胶专项收购资金1,844,44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