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1年7月15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化工研究院(评价机构)受洛德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对洛德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甲类仓库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化工研究院、洛德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德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甲类仓库扩建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洛工路9号(E5-9地块内)
(3)项目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项目内容:扩建甲类仓库一座,建筑面积1500m2。共设置1200库位,主要用于贮存橡胶金属胶、结构灌封胶、水性涂料及包装材料等,最大贮存量850吨。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洛德公司在原有地块内生产配套仓库的扩建,原有产品生产规模不变,符合化学工业区发展规划。正常情况项目无污染物排放,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新增排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事故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链接)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日止。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上海化工研究院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6号
(3)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8号楼
(4)联系人(中国涂料在线):朱工
(5)联系方式
电话:021-52815377转1686;传真:021-62643893
E-mail:
sricieia@kyd-eng.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环评机构发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联系方式请见第4点。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