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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原化工涂料生产装置改造项目二次公示
2011-6-28 来源:上海环境热线
关键词:华原化工 涂料添加剂 华谊集团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1年6月28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环保型涂料添加剂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环保型涂料添加剂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华原化工现有厂区内
    (3)项目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4)项目内容:
    本项目利用华原化工已淘汰的合成樟脑生产厂房和仓库,建设9000吨/年油性助剂、2000吨/年水性助剂和1000吨/年环烷酸生产能力。
    本项目主体工程为助剂车间、蒸馏车间;公用工程包括给水、供电、空压、蒸汽、循环冷却系统等;辅助工程包括储罐区、仓库等;环保工程包括粉尘布袋处理系统、有机废气水洗塔和碱洗塔、废水处理、收集系统、噪声治理设施及废水收集池。
    本项目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等废水经预处理后就近排入废水管道,进入二工区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蒸馏厂房加热炉柴油燃烧产生的烟道气,烟道气经烟囱高空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纳入华原公司固废收集系统,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环保型涂料添加剂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华原化工内。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精细化工产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0号令,2005年12月2日)和《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2007年修订本)》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项目技术上属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所选设备自控水平高,注重节能降耗,符合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要求;项目采取了各种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等级;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政策。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基本持支持态度,同时建设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环境风险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发生最大可信事故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不变。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本项目落实本报告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在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  号邮编:200233
    联系人:刘先生  Email:liux@saes.sh.cn
    电话:021-64085119-2603  传真:021-34610700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2)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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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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