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塑料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入沪防水卷材企业实行产品备案登记
2011-6-17 来源:建筑防水在线
关键词:建筑防水卷材 化学建材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1号文的精神,规范上海市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确保上海建设工程安全和产品质量,依据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的《上海市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从 2011年7月1日起凡向上海市建设工程提供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取得《上海市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备案证》(以下简称《备案证》)。未按规定取得《备案证》的建筑防水卷材产品,不能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蓝剑)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