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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安全性不容忽视
2011-6-10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食品包装 塑料包装 食品塑料 塑化剂

    台“塑化剂事件”发生的波及面和严重性是台湾乃至世界都始料未及的。污染的食品种类有饮料、保健食品、面包、蛋糕等高达上千种(还在持续查处中),时间长达30年!    
    本次事件是由于不良厂家“昱伸公司”在制造起云剂(主要是在台湾地区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相当于大陆“增稠剂”和“稳定剂”两种食品添加剂的混合体。)时偷梁换柱,用塑化剂取代成本贵5倍的起云剂最重要原料之一的棕榈油,而塑化剂是普遍用于塑胶材料的化学物质,在台湾被确认为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对人体有害,总之就是使用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

    增塑剂从塑料包材中迁移出来污染食品

    本次事件是因为增塑剂的滥用,但是同时,我们也因该看到,增塑剂不仅会通过直接添加到食品中而引起污染,还会从塑料包装材料中迁移到食品中,致使食品污染。前段时间双酚A奶瓶的禁用和下架就是因为有害物质从塑料包装材料中渗出从而造出“有害食品”。

      近日,华南农业大学一位副教授发表论文称,受包装中的塑化剂溶出影响,方便面和方便米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塑化剂污染。据了解,除了上述两种产品之外,包括肉类、大米、食用油等产品的包装,也可能在特定条件下溶出塑化剂,影响食品质量。上海食品研究所一位专家向记者说,如果使用增塑剂作为方便面的包装材料的话,那么因增塑剂的特殊性质,确实容易与面饼这样的油脂类产品相互吸引,一些增塑剂将发生迁移,进入食品里,如此,食用油桶就倍加担忧了。

    一位化工分析师指出,虽然国内有不少研究都涉及到了增塑剂对食品的迁移、增塑剂在食品包装中的测定方法等等,但对于增塑剂等化学产品在真实食品中的迁移情况研究,还不够充分。虽然危害的程度有多大不好测定,但是,危害的存在目前至少是没有争议的了。

    专家解读《食品安全法》食品塑料包材规定

    自2009年6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正式实施。该标准是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9月9日联合发布的。

    该标准批准使用添加剂的品种由原标准中的几十种扩充到959种,并以附录的形式列出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名单、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SML)或最大残留量(QM)及其他限制性要求。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要求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要达到包装材料在与食品接触时,在推荐的使用条件下,迁移到食品中的添加剂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且不得使食品发生性状改变等。同时,在达到预期效果下,应当尽量减少添加剂的使用量。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表示,我国常用的食品包装材料有塑料、纸、金属、玻璃、橡胶、陶瓷及铝塑复合包装材料等,而我国对食品包装的市场准入是分阶段进行的,其形式是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前,我国只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实行了生产许可证管理,食品用纸包装制品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市场准入,此后陶瓷、玻璃、金属、橡胶等食品包装产品和容器以后也要逐渐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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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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