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纤维 >> 行业动态 >> 正文
100万吨/年以下PTA新装置将不再获批
2011-5-3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PTA 新装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我国将鼓励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新目录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自主创新以及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以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其中部分受限制类的装置如下: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佳)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