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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购买重点危险化学品时需进行实名登记
2011-4-25 来源:环球聚氨酯网
关键词:点危险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单位及个人购买重点危险化学品时须进行实名登记。凡无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准购证的,任何单位不得对其销售重点危险化学品或剧毒化学品。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重点危险化学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台账,如实记录重点危险化学品的销量、储存量和流向;严格控制加油站成品油罐装零售;如果购买重点危险化学品的,要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凡是购买剧毒化学品的还要同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准购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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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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