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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危化品安全监管明确重点区域
2011-3-8 来源:中国化工报
关键词:危化品
    3月2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将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风险防控体系。《规划》同时还明确了危化品事故的防控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
    安监总局危化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严重制约着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的根本解决。危化品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与自我防护能力亟待加强,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安全管理水平还很低。“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以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时期,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风险防控体系。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要制定危化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开展城市产业布局调查,加强城市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化学品管线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和安全监管,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企业实施搬迁。推动新建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实行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估制度,实现园区安全合理布局。强化危化品生产工艺安全管理,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制定重点监管危化品名录,规范危化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建立区域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建设一级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品道路运输全程监管系统。建设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化品交易市场,推动大中型城市小型危化品经营企业全部进入交易市场。建设一批国家危化品应急救援队和区域危化品、油气田应急救援队以及危化品救援骨干队伍。
    《规划》规定,“十二五”期间,全国危化品事故死亡人数要下降12.5%以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天津、上海、重庆、四川、陕西、新疆、内蒙古、贵州、辽宁、山西等省(区、市)是防范危化品事故的重点地区。危化品事故控制的重点领域是,规模以下企业;液氯、液氨运输业;城区内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大型化学品储存设施;大型石化生产装置;国家重要油、气输送管线;硝化、涉氯、涉氨等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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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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