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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再加工纤维专项整治引出的思考
2011-2-28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再加工纤维 专项整治 浙江苍南县
    浙江省苍南县再加工纤维的主要产品是再加工纱线及其制品。再加工纱线由再加工纤维与其他纤维(主要是纯棉纤维)混合加工而成。苍南县再加工纱线的生产主要依据该县质监局组织相关企业制定的《气流纺再加工纱》标准,产品销往全国很多地方,制品包括提花毯、墩布头、线毯、宠物玩具、鞋垫、台布、建筑养护用苫布、蔬菜大棚用苫布和工业包装材料等,其中墩布头和宠物玩具大量出口。出口产品依据合同标准,其他制品依据浙江省地方标准《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再加工纤维是苍南县的传统产业,有近百年历史。改革开放后逐步形成分工明确、分段经营的生产体系,目前从业人员达20万。褪染色污染是再加工纤维产业最先出现严重问题的环节。几年前,苍南县的褪色池最多时有4500多个,加工户将从浙江、广东、江苏、山东等地服装厂、玩具厂收购的废布角料加入褪色池中,用次氯酸钠和硫酸浸泡褪色,每年排放约600万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2008年6月开始的专项整治已全面取缔了褪色池,但褪色是再加工纤维产业的重要环节之一,据说已转移到其他地方。由于产业链不能断裂,苍南县引入设计年褪染再加工棉纤维20万吨的温州市中发纺织褪染有限公司,集中褪染色,集中处理污水,已通过浙江省环保局的环评。

  由于近年来苍南县再加工纤维作为“黑心棉”原料的事件被多次曝光,而且再加工纤维产业自身存在问题,在从2008年6月开始、目前还在进行的专项整治中,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考虑到任何一个部门都无法单独实施有效监管,于是成立了5个专业组。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原材料交易、开花打包、制成品交易等流通环节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污染的监管;经贸与电力部门负责高耗能设备的淘汰与更新;土地与规划部门负责违法占地与违章建筑的治理;安监与公安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监管;社保与卫生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与劳保安全等;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

  使再加工纤维不再成为“黑心棉”的原料,是再加工纤维行业规范以及絮用纤维制品行业规范的一个重要标志。苍南县比较普遍的理解是,当用于生产危害健康安全的产品时,再加工纤维才成为“黑心棉”的原料。再加工纤维属于废旧资源利用,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等同于“黑心棉”。按照近年我国皮棉单产约85千克,以年加工20万吨纯棉废布角料计算(不考虑从皮棉加工成棉花,棉花纺成纱线,纱线织成布以及废布角料再加工成纱线的重量增减),年节约1533平方公里耕地,远多于苍南县1261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是苍南县耕地面积28600公顷的5.3倍。据调查,《气流纺再加工纱》要求再加工纱线应标明“本产品为再加工纤维制品”以及使用的再加工纤维比例,非织布纱应标明“非织布纱”等规定在规模较大的企业得到了较好的执行。这项从标识上规范、限制了再加工纤维的使用范围,但并不具有强制性,影响了实施效率,很多规模较小的企业,产品标识还不够规范。2009年,苍南县质监局全年抽查再加工气流纺棉纱300批次,合格率仅为40.7%,主要不合格项目就是产品标识。

  据权威部门统计,近3年我国棉花的平均年产量为717万吨,按照不十分精确的计算方法,再抛开种植棉花和再加工纤维能源消耗的差异,苍南县再加工纤维生产36年,就可以创造出一个我国全年棉花总产量的价值。但这个价值要建立在一个重要的前提之下,即再加工纤维的质量,保证再加工纤维不再成为“黑心棉”的原料,需要多个部门,从国家到地方的努力。再加工纤维质量的核心是健康安全、性能等指标,需要建立再加工纤维标准体系,及时制修订相关标准并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还包括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等,这些还需要苍南各方面的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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