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二五”将严控污染物排放
2011-2-14 来源:中国化工报
关键词:十二五 污染物排放
日前,《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公布。《建议》要求,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严格实行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的减排指标、监测、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以环保、技术标准和产业、金融政策等手段,从源头上控制高污染、高排放,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广清洁生产。
《建议》明确,要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从源头上控制高污染、高排放。制定“十二五”规划须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作用。要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开展以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探索排污权交易,建立和完善污染者付费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和重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建议》提出,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推动有色、冶金、化工等传统行业向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方向发展,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建议》,云南省将积极构建低碳经济体系。全面推进低碳试点省建设,在资源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废物利用等领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挥碳汇优势,积极开展国际互惠交易和清洁发展机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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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