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轮胎商务》网12月21日消息,中国非公路轮胎反补贴案被翻案,原告律师说,被告帝坦轮胎公司、钢铁工人联合会、普利司通美国公司可在90天内决定是否再上诉。
2008年,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中国非公路轮胎制造商征收反补贴进口税;同年12月,GPX国际轮胎公司、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和天津国际轮胎橡胶有限公司在国际贸易法院起诉美国政府、帝坦、钢铁工人联合会和普利司通。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庭12月19日判决美国商务部无权在2008年对来自中国的非公路轮胎加征反补贴税。由三位法官组成的审理组肯定了国际贸易法院的立场,该法院于2009年9月和2010年8月都判定反补贴税不得施加于非市场经济国家。
截至目前,三名被告中,只有帝坦发表了评论意见,说现在到了给国会施压更改相关法律了。在一份预先准备好的声明中,帝坦主席兼CEO Maurice Taylor Jr说,“等待国会修改立法期间,帝坦的销售额不会减少太多。”
上诉法庭在其判决中认定,国会在1988和1994年修改国际贸易法的时候,采取的立场是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所以只有国会才能修改贸易法中的不足,以保护美国产业遭受不公平竞争。
据原告GPX/河北兴茂的律师说,本案被告方,包括美国商务部,仍然可以上诉,要求上诉法庭重开听证会,或者直接上诉最高法院。
GPX/河北兴茂的代理律师Winston & Strawn L.L.P律所的Daniel L.Porter说,如果没有上诉,巡回法庭的判决将实际成立,这将对涉及众多行业和公司的多起案子产生影响。
Porter先生说,一旦案子了结,众多上诉人即可申请反补贴押金返还。
GPX已经不复存在,该公司2009年下半年提出破产,资产被清算。Winston & Strawn律所继续代理现属于Maine Industrial Tire L.L.C的河北兴茂。
另一家上诉人天津国际轮胎由GDLSK律所代理。截止发稿前,该所律师未回应《轮胎商务》的任何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