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电力建设公司在设高压输电塔基时,不慎将油漆泄漏到养殖户的虾塘,从而引发一起环境污染致害纠纷。日前,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驻点法官的调解下,受损养殖户最终获赔31000元。
油漆污染虾塘引纠纷
据金湾法院调查发现,今年11月中旬,市电力建设公司在红旗镇大林社区建设高压输电塔基时,不慎将油漆泄漏到养殖围中。
随后,虾农卢某称因油漆泄漏致其虾塘17亩受到污染,大量鱼虾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5万元,遂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总投入的20%的赔偿责任,共计7万元。然而,建设单位则解释只有少量油漆泄漏,一星半点油污经风吹至虾塘一角,根本没有损害发生,不同意赔偿。
双方为此纠缠二十来天,老卢一家情绪激动,声称如果继续强行施工就要采取极端行为,建设单位也因不满要停工而声称要向法院起诉。据红旗镇政府透露,初时,双方当事人态度均很强硬,经多次协调仍不能平息。
驻点法官调解化纠纷
为更好地化解该纠纷,红旗镇政府决定邀请大林社区的驻点法官伏峰协助调解。接案后,伏峰法官了解到,卢某并无证据证明泄漏的油漆直接导致了其损失,其主张缺乏足够的证据。
针对这一情况,伏法官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让卢某明白主张赔偿要先提出证据,另一方面也劝解施工单位积极处理纠纷。经反复协商,双方终在日前达成一致意见:由施工单位一次性赔偿卢某3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