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蒋洁敏
昨天,中石油集团正式宣布设立董事会。至此,中石化、中海油和中石油三大油企都完成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的架构调整。
中石油公告表示,由蒋洁敏出任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免去其总经理职务;中石油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周吉平接任总经理,并任董事。上述人事变动是在4日召开的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扩大会议上做出的。
蒋洁敏从2006年11月起任中石油集团总经理、党组书记,2007年5月任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吉平则从2003年12月起任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08年5月被聘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中石化和中海油设立董事会的时间比中石油稍早。今年4月,中石化和中海油在调整“一把手”的时候,就已分别设立了董事会,并完成了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架构调整。央企建立董事会制度是国资委近年来积极推动的一项政策。早在2005年国资委就在宝钢等7家企业启动了第一批央企董事会试点改革,此后试点企业逐步扩大。
2009年3月20日,国资委发布了《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分设。推进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试点工作。
中石油内部人士表示,此次人事调整没有其他特别的原因,主要是针对国资委的相关要求做出的,主要领导职责暂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虽然包括三大油企在内的众多央企都已设立了董事会,但是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仍有较多央企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界限划分并不清楚,真正的改变还需要较长时间。
在央企总公司层面设立董事会,并不是“三桶油”的首创。国资委2009年发布的《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规定: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分设。但是,真正将决策层和执行层的界限划分清楚的改革,目前进展得并不顺利。
建立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国际性能源公司是我国三大国有石油公司的共同目标。设立董事会之后,是否将更好地达到目标呢?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引入董事会制度是油气央企探索现代管理制度的一种尝试。
“我国的整个石油体系都应该进行改革。要向新加坡学习,建立公正、公平的石油交易市场,对央企进行市场化改革。”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会长张跃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政策限制,我国的石油市场交易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导致我国在世界上没有定价权。而央企所拥有的超额垄断利润,在市场经济中是不愿意被接受的。因此,要打破央企垄断,从石油产供销体制进行改革才能更好地完善石油市场。
“不管是央企还是民企,都有经营上的毛病,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与垄断无关。”周大地说,国际油气市场都普遍存在寡头垄断,这是一个必然现象。三大油企建立董事会,重要的是要在进行重大决策时,权衡好集团决策和提高效率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