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根据群众举报,永宁县工商局对位于闽宁镇的两家炼制轮胎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这两家经营场所生产条件简陋,工艺落后,没有任何环保措施,且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遂对该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取缔该经营场所,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