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推行以来,安徽省工商部门积极开展集贸市场“限塑”专项整治。三年多来,全省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124628人次,检查市场31658个次,检查经营户375489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近308万个,查办案件465起,罚没金额63万余元,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减少了污染,净化了市场。
工商部门加强对塑料袋生产销售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塑料袋生产、销售企业是否有合法证照,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依法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塑料袋生产企业,重点查处非法生产塑料购物袋的小作坊、黑窝点。在塑料袋流通使用环节,以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等商品零售场所为检查重点,严厉查处销售、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识的塑料购物袋行为。督促塑料袋批发企业健立统一的塑料袋购销台账和索取证照制度;督促重点商场、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建立统一的塑料袋购货台账和索取证照制度。大力引导、督促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倡导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引导市场销售绿色、环保、能重复使用的购物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