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公告称,商务部于今年10月8日正式收到德纳(南京)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产业界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进行反倾销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上述进口产品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同类产品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自2011年11月18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2年11月18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3年5月18日。 倾销调查期为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资料显示,乙二醇单丁醚、二甘醇单丁醚均为无色透明液体,能溶于水、乙醇、丙酮、苯等有机溶剂,低毒。能溶解油脂、天然树脂、硝基纤维素等。 广泛应用于水基涂料中的溶剂,也是硝化纤维素、醇酸树脂和用顺酐改性的酚醛树脂的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