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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安监局制定3项措施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
2011-10-21 来源:中国化工报
关键词:危化品 江维高科
    为深刻汲取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9·13”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危化品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江西省宜春市安监局日前制定3项措施,以切实加强本地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
    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要求各县(市、区)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审查,同时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企业必须补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进行审查。
    强化重点企业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对涉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正在作生产准备和试生产的危化品(涂料在线)建设项目;近两年发生过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事故的企业;设施、设备老旧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企业;未制订开停车方案或开停车方案不完善的企业;涉及储存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的企业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的重点企业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企业员工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对未按要求培训到位的企业,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并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化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车间、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3人以上)必须经过省局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所有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其危险工艺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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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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