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氯乙烯期货(PVC)可能将迎来又一次数量较大的交割。
虽然目前距离PVC 11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1月14日)仅剩不到十日,但很多投资者似乎不急着平仓,该合约的持仓量依然维持在2万手(每手5吨)以上,而上一个出现大量交割的合约则要追溯到1001合约,后者交割数量为65625吨。
PVC主力合约早在去年11月中旬就由1101合约迁到1105合约,但从去年12月8日开始,虽然1101合约的成交量不断下降,但其持仓量没有出现较大幅度的缩减,将近一个月时间里该合约的持仓量就一直维持在2万手以上。截至昨日收盘,PVC 1101合约仍保有21032手的持仓。上海一位投资者认为:“老主力合约‘减量不减仓’的现象说明有相当多的单子将可能保留到交割环节。”
目前的2.1万手持仓相当于10.5万吨PVC,单边持仓超过5万吨,而到本周二,大商所公布的PVC注册仓单量为3784手,按每手5吨计算,现在的仓单量为18900余吨。因为将产品注册成仓单往往只需4~5天时间,相信未来数天还会有新仓单的生成,以满足交割的需要。上海中期分析师李宙雷解释说:“因为交易所规定每年3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所有PVC仓单必须注销,而PVC主力只会在1、5、9三个月份合约间切换,3月合约并不活跃,所以很多人赶在1月合约上交割,造成目前的持仓较高。”
他介绍,PVC当月持仓较高以前也曾出现,且国内的塑料期货(LLDPE)仓单管理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即在每年3月份将仓单全部注销,之后再注册新的仓单。虽然PVC、LLDPE等化工品不像农产品有着清晰的保质期,但若存放时间过长,也会影响后续加工质量,这也是交易所规定注销仓单期限的原因。
永安期货分析师孔亮亦表示,当月合约持仓较高,部分是规则所致,此外也不排除一些套保企业方面的原因。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一般都有一套严格的操作计划,出于章程方面的考虑,有时即使出现一定的浮盈,也未必会平仓。
仓单数量将在3月前骤减也导致1103和1104合约间价差的异常放大。PVC正常的隔月价差一般不超过100元/吨,LLDPE也不过150元/吨左右,但PVC 1103和1104合约间价差目前已经扩大到将近400元,LLDPE这两个月份合约价差更是高达800元以上。孔亮称:“待1月合约交割完成后,或许远月合约的升水才会减小。”
从PVC短暂的历史上看,当月持仓较高也不是1101合约的专利。大商所数据显示,2009年该品种首次交割时,9月16日交割的数量为18436手,折合92180吨,占大商所当月所有品种交割总量的28.2%。而在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的上市一周年内,PVC共有9个合约参与交割,交割总量达到62243手,约31.13万吨,交割金额累计21.65亿元,月均交割率为5.31%。有业内人士称,作为一个2009年才加入期货市场的新品种,PVC屡次面对较大的当月持仓,且屡次都交割顺利,表明PVC合约设计贴近现货,市场中的套保企业已成为PVC期货投资者的重要“一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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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交割可以“消化”如此多的持仓,还与它完备的交割制度有关。
大连PVC期货交割制度的设计原则可大体概括为“一贴”、“二降”、“三控”,即PVC交割尽可能地贴近现货贸易习惯、有效降低交割成本、防止交割风险。其中,交割风险是期货交易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体现在现货商品形成期货仓单时存在的质量风险、期货商品储存期间质量发生变化以及出现违约行为后保障不力等若干方面。大商所在以往管理农产品期货交割风险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LLDPE期货交易、交割的平稳运行已验证了大商所交割风险防控体系的有效性,因此PVC期货仍将沿袭这些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办法。
大商所PVC期货合约交割制度关于标准仓单管理的描述称,由于PVC属于化工品,专业性较强,一般仓库不具备质量检验能力,为确保期货商品符合合约规定的要求,大商所指定CCIC和SGS为PVC交割品的检验机构。
同时,大商所规定,为保证出库商品满足客户需求,避免商品长期存放造成质量降低和包装受损,每年3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所有PVC标准仓单必须注销,这与LLDPE的仓单管理办法一致。此外,为了保证PVC交割品入库及存储期间的质量,大商所设置了注册仓单日期距交割品生产日期不超过120天的限制。这样一来,PVC交割品从生产出来到注册仓单,再到注销仓单,最长时间也不超过16个月,内外质量都可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