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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措施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
2011-1-28 来源:中国化工报
关键词:危险废物 环境违法
    新春到来之际,江西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从注重源头预防、建立联动机制和加强责任追究三方面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防止危险废物非法转运和异地排放。
    该省要求,各设区市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本辖区排污企业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经营报告等管理制度,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巡查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许可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同时,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相邻行政区域环保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广泛动员公众参与,鼓励群众对异地排污行为进行举报。此外,还要加强责任追究,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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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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