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蜀峰钛业有限公司6万吨/年钛白粉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公示
公示单位:攀枝花蜀峰钛业有限公司 (二次环评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攀枝花蜀峰钛业有限公司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攀枝花市工业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拟在攀枝花市钒钛工业园区蜀峰钛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在原有2万吨/年金红石钛白粉生产装置的基础上,技改扩建4万吨/年钛白粉生产线,形成6万吨/年钛白粉生产能力。该项目总投资1.5亿元,经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51040010120902]0062号),项目建成后,全厂将实现6万吨/年钛白粉生产能力。
本工程的主要污染源有:
(1)废气:钛渣(矿)球磨粉尘;酸解废气(H2SO4雾和SO2);偏钛酸煅烧尾气(硫酸雾、SO2和含TiO2粉尘);闪蒸干燥尾气(粉尘)等。
(2)废水:偏钛酸及包膜后TiO2的水洗、漂白、洗涤废水;酸解尾气洗涤废水;酸解尾气洗涤废水;煅烧尾气洗废水;职工生活废水等。
(3)噪声:主要噪声来自反应车间的罗茨风机、矿料球磨机、颚式破碎机噪声;空压机、真空泵运行噪声;压滤机噪声;洗涤塔喷淋噪声;干燥塔送风机、引风机、燃烧炉鼓风机等动气动力噪声;除尘器风机噪声;污水处理站各类抽水泵运行噪声等。
(4)固体废弃物:钛白粉装置酸解泥渣;过滤渣;废触媒;废酸中和沉淀渣;燃煤灰渣;脱硫渣(硫膏);煤焦油等。
针对以上的主要环境问题企业将采取经济技术可行的环保治理措施,最终实现:
(1)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要求。
(2)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Ⅲ级标准排放要求。
(3)采用相应的消声、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并加强管理,确保噪声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3类标准要求。
(4)工业固废按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执行标准(GB18599-2001)处置。
项目将针对以上污染源及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以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通过对风险装置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设置可行的应急预案,可确保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范围内。
您若需进一步了解与该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或想提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欢迎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来电或来函与以下单位联系。
项目建设单位:攀枝花蜀峰钛业有限公司
林继云18982325821
环评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王薇 028-68221608
2011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