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19时许,江苏省首票ECFA货物在扬州仪征港区顺利报关进口。
ECFA全称叫《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基本涵盖了两岸间贸易和投资等主要经济活动。根据大陆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以大陆2009年税则为基准,如果关税在5%以下,ECFA生效后第一年关税降为零;如果关税在5%到15%之间,第一年关税降为5%,第二年降为零;如果关税在15%以上者,第一年关税降为10%,第二年降为5%,第三年降为零。
该票货物为化工原料乙酸乙烯酯,货值125.79万美元,由扬州化学工业园内台企大连化工(江苏)有限公司从台湾进口。根据ECFA协议,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率由5.5%降至5%,企业节省税款约4.9万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洪茂钦说,“按照公司生产计划,ECFA协议实施后,我们公司今年可节约成本约175万元。如果2012年有关商品的关税率降为零,将节省约18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