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油价国际接轨 低油价国际断轨
2010-9-3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石油 原油 成品油
“高价时与国际接轨,低价时与国际断轨”。
试行了1年之久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不料最终给人以如此不爽的“选择性接轨”的尴尬印象。
2009年5月我国出台的规定的“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即可相应调整汽柴油及航空煤油等成品油价格”。
但是,其“涨多跌少”的运行轨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
22天的调价窗口期,也看不出一定会发生价格变动的必然性。
同时,22个工作日国内油价根据国际油价调整的游戏规则,也让不少投机者胜券在握地“做空”和“做多”,不慌不忙地从广大车主身上顷刻之间赚取暴利。
而更使人摸不着北的是,历次油价调整好像参照过不同标杆。“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平均价格”或者“纽约商业期货交易所西德州轻原油期货价格”抑或是“布伦特原油价格”的不同看齐标准,再加上不透明的国内炼油厂“适当利润”,让人晕头转向。
现有的在部门主导下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反映不了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需求愈少愈涨价”的成品油供求关系极度扭曲的咄咄怪事。
有媒体认为,尽快改变这种“政府管制”和“市场竞争”两不靠的“半吊子”成品油定价机制势在必行!在油品质量低于国外而价格却时常高于国外的深刻反差下,我国现有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确不妨破旧立新。
在《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饱受社会各界垢病之时,相关部门也承认在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具体操作上,确实还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
笔者认为,不容否认,政府部门主导下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在国际油价偏高之时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行政干预,稳定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增强了国内企业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和产品全球市场竞争力。
但是另一方面,来自政府的巨额补贴,导致石油企业没了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动因,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成本高企,国际竞争力差,燃油品质亟待提高。
如此看来,既然试行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一年来的总体表现差强人意,甚至在“有法不依”之下趋向“名存实亡”,那么就应当毅然决然地继续加以改革。
积极探索破除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的定价新机制,为国内成品油的价格现实回归提供适宜的政策环境,以此来促使炼油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改善燃油品质,并真正承担起及时保障成品油供给的社会责任,杜绝为了追求高价而人为制造“油荒”逼宫的现象。
不能指望用巨额补贴换来石油巨头们的稳定国内成品油市场的承诺,而需要的是成品油定价机制的逐步充分市场化。
不然,抓不住牛鼻子,油价依然会杂乱无章的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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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