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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向欧盟建议对多环芳香烃制定禁令
2010-9-10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轮胎 芳香烃 REACH法规
  近日,德国向欧盟委员会提出建议,要求对8种多环芳香烃(PAHs)制定禁令,凡是含有这些物质的消费品都不能进口到欧盟或在欧盟制造。
  PAHs常存在于石油、煤炭和柏油的沉积物中,另外燃烧化石和生物燃料也会产生PAHs。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塑料、橡胶材质是含有PAHs的高风险材料。REACH法规在2010年1月1日后已经对该类物质在在填充油和轮胎中使用制定了限制措施。
  2010年6月2日,德国呼吁将消费品中PAHs使用量限制为0.2mg/kg,并在CLP指令下把这8种物质分类为1B级致癌物(危险物质指令下的类别2)。
  德国选择呼吁REACH限制而不是进行风险管理是因为现有的自愿协议如德国GS标志、欧盟生态标签都不能解决该问题。而欧盟一般的产品安全指令范围又过于狭窄。
  德国联邦安全健康机构(BAuA)表示,欧盟成员国、德国的公司、行业机构和一些非政府组织认为,在消费品中添加多环芳香烃是不必要的,特别是在许多进口商品中。商品测试表明,在生产填充油或炭黑等消费品中减少PAHs的使用量是可行的。
  这8种多环芳香烃分别为:
  ● benzo[a]pyrene 苯并(a)芘
  ●benzo[e]pyrene 苯并(e)芘
  ●benzo[a]anthracene 苯并(a)蒽
  ●benzo[b]fluoranthene 苯并(b)荧蒽
  ●benzo[j]fluoranthene 苯并(j)荧蒽
  ●benzo[k]fluoranthene 苯并(k)荧蒽
  ●chrysene 屈
  ●dibenzo[a,h]anthracene 二苯并(a,h)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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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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