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调价时限宜缩短
2010-8-23 来源:证券时报
关键词:成品油 原油
近期原油价格大幅下跌,国内油价却岿然不动,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虽然发改委出面澄清,认为国内油价“涨快跌慢、涨多跌少”的看法属于误解,但从成品油定价机制上看,的确有进一步改革的必要,目前22天的调价期限应当进一步缩短。
自2008年6月20日以来,发改委总共调整了12次油价,其中7次上涨,5次下降,目前每升相较调整前上涨1.24元,而同期的国际油价从147美元下跌到75美元左右,这种价格上的差距虽然可以用核算时间的差异来进行一定程度的解释,但成品油价调整不能及时跟上原油价格变动的问题仍然体现的十分明显,特别是当成品油批发价和出口价跟随原油价格大幅波动,而成品油零售价格却仍然保持不变之时,市场的质疑声浪更是此起彼伏。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从国际市场上的原油价格变化或许可以找到,自去年10月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基本维持于70-80美元的大区间进行波动,而根据22天移动平均变化超过4%,才进行调整的原则,往往出现的是移动平均线上行达标的时候,原油价格已经出现大幅下跌,而移动平均线下行达标的时候,原油价格却又重新处于高位,造成了应该根据规定调整价格时市场情况却不允许的尴尬局面,结果就是原油的零售价格调整次数屈指可数,消费者的不满情绪也日益升温。
笔者以为,缩短成品油调价期限,无疑将会有效地改变目前国内成品油价调整不及时的现象,使得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更好地和国际市场的变化接轨。如果调价期限缩短,在油价存在上下波动而非单边上涨的情况下,并不一定会导致囤油行为的大幅度增加,相反在目前原油价格上涨,而成品油价格迟迟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反倒是看到了大量的囤油惜售情况出现。至于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变化剧烈的问题,我们以为这是接轨时所难以避免的,但如果以此作为不能调整的理由,无异于因噎废食,因为这种剧烈波动并不会因国内不跟进而减少其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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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