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2010-8-11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键词:电石 酒精 味精 柠檬酸 化纤 淘汰落后产能
8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对外公布了2010年焦炭、电石、酒精、味精、柠檬酸、化纤等18个工业行业2087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其中,焦炭、电石、柠檬酸、化纤等化工或涉化企业共计303家。公告要求有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打好工业节能降耗攻关战,确保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企业的落后产能在9月底前关停完毕。
此次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18个行业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企业2087家。其中,焦炭企业192家,淘汰落后产能2586.5万吨;电石企业39家,淘汰落后产能74.47万吨;柠檬酸企业2家,淘汰落后产能1.7万吨;化纤企业25家,淘汰落后产能67.385万吨;酒精企业38家,淘汰落后产能68.8万吨;味精企业7家,淘汰落后产能19.49万吨。从各省分解落实情况看,淘汰任务较重、涉及企业数量较多的省份有:河南230家,山西226家,浙江180家,河北165家,云南165家,贵州128家。
公告提出,对未按规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吊销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可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对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仍应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支持;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企业,在安排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此前举行的全国工业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已明确表示,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要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实行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核准和审批,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