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星宇涂料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0年7月1日
1、说明
上海化工研究院(评价机构)受上海星宇涂料厂(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对上海星宇涂料厂迁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星宇涂料厂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星宇涂料厂迁建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嘉定马东工业园区彭封路15号,租赁上海实惠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3)项目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项目内容:涂料生产车间;配电房、空压机房;甲类仓库;车间配套废气处理系统;综合办公楼等。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产品的生产符合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排放在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中环境风险较小;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项目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所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日止。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上海化工研究院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6号
(3)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8号楼
(4)联系人:汪工、陈工
(5)联系方式
电话:021-62643893
E-mail:chenxh@kyd-eng.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网站提交意见、向环评机构来电、发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联系方式请见第4点。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