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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塑料锅铲”耐高温性能不达标
2010-7-16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聚乙烯 聚丙烯 聚苯乙烯 聚甲醛
    日前,台州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某塑料企业出口至瑞典的一批数量为317箱、16812件、货值9818.21美元的密胺餐厨具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密胺塑料餐厨具中有多款密胺塑料锅铲制品,密胺制品材质耐热温度为120℃,不能满足锅铲160℃~240℃的使用温度要求,因而被判定为不合格。
    调查显示,许多出口塑料餐厨具企业缺乏对产品使用条件的了解,锅铲属于高温使用厨具,欧盟CRL/NRL食品接触实验室对此种产品有着严格的检测条件要求,要求制品浸泡于乙酸水溶液两小时、乙醇回流液两小时、175℃精制橄榄油半小时,模拟锅铲使用条件下检测合格。
    目前,传统热塑性塑料材质如PE(聚乙烯)、PP(聚丙烯)、PS(聚苯乙烯)、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密胺等耐高温性能较差,无法达到上述检测要求,且会在高温下分解出三聚氰胺、甲醛、乙烯、丙烯等有害物质,如果此类物质迁移至食物,将对人体造成极大伤害。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塑料出口企业,目前只有PA(尼龙),POM(聚甲醛)材质可以耐受较高温度,适合做锅铲使用,企业应加强对产品与材质信息的学习,在贸易接单、材质选择、产品开发、工艺改进等环节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咨询国外有关食品接触制品法律法规与检测方法,寻求工艺技术指导,切实保障制品使用安全,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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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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