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开展新一轮化工行业专项整治
2010-7-14 来源:常州
关键词:化工行业专项整治 有毒有害物质 水污染防治条例 排放污染物
为进一步巩固前阶段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的成果,促进化工行业健康稳步有序发展,从今年至明年底,常州市开展新一轮化工行业专项整治。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对违法违规设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化工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
二是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管理,各辖市区一律不得审批化工项目。市各有关部门组成联合会审小组,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环保和安全审查。
三是推进化工集中区整治和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逐步集中到符合相关条件的化工集中区。凡在主城区、居民集中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搬迁,不能搬迁的,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是强化化工点源污染治理。对全市化工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工业废水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工程,至2011年底,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太湖流域化工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
五是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对化工行业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由环保部门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和审核结果;鼓励和推进化工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六是着力推进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现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在2010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新建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七是建立化工行业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加强标准规范的研究制(修)订工作,建立起化工行业长效管理、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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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