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三亚市物价局发出通知,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三亚市管道天然气价格问题的批复》,将三亚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气(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学校集体食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气)2.6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3.80元/立方米。调整后价格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