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中国高功能纤维的现状和纤维产业的研究开发体制
调查委员会福原委员长代理(尤尼吉可,经营统括部营业开发室组长)报告了关于“中国高功能纤维的现状和纤维产业的研究开发体制”。
调查委员会进行了作为本年度协会重点课题之一的“日本化学纤维产业的环境变化及其影响调查”,作为其一环是对外部进行标记调查,最近,汇总、归纳了调查结果,对其要点进行了报告。调查委员会的本调查预定在7月1日召开的总委员会上报告。
①中国的高功能纤维急速发展。中国在第11个五年计划(2006~2010年)致力于高功能纤维的发展,该计划规定的设备能力目标在数量上已大体实现。随着数量的扩大,质量的发展也取得进展。
②中国纤维产业的研究开发体制,研究所的数量和质量、人才培养、公共支援等许多指标都呈现出优越面。
2.2009年的世界纤维贸易和FTA/EPA的最近状况
事务局对“2009年的世界纤维贸易和FTA/EPA的最近状况”进行了报告。
①2009年的亚洲纤维品出口,受黎曼危机的影响延长、主要市场欧美的需求减退影响,各国都大体上减少
②迄今,一直拉动世界纤维品出口增长的中国纤维品出口,为1988年以来相隔11年的低于上年实际业绩。韩国、台湾省、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主要纤维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为2位数减少,印度为9%的减少。另一方面,越南以低成本为武器出口微减,孟加拉保持微增。在这种形势下,而日本为16%的大幅度减少(以日元计为24%的减少)。
③美国、EU的纤维品进口,由于内需不振,都是2位数的大幅度减少。从各发货地看,来自低成本国家的进口稳定,但从邻近各国和韩国、台湾省、香港等的进口大幅度减少。另一方面,从中国的进口比例尽管扩大很小,但欧美都达到了约4成。
④从靠近2010年的亚洲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纤维品出口看,与比上年同期降幅较大相反,由于需求恢复,大体上都高于上年的实际业绩。
⑤从日本的EPA状况看,东盟个别(合计7国)、全体(除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的9国)都在2009年前已经生效,日本和东盟的EPA也已大体完成。
⑥东盟在2009年以前完成了与日本、韩国、中国、印度、澳洲·NZ的EPA,在亚洲地区,调整了以东盟为中心的贸易自由化环境。今后,东盟+3(日本、中国、韩国)、东盟+6(日本、中国、韩国、印度、澳大利亚、NZ)等对东亚广大区域的经济合作的研究将成为课题。
⑦从进行自由化的东亚纤维贸易流向看,日本–中国之间的纤维贸易最大,而在中国–东盟之间等,由FTA效果带来的贸易扩大。另外,对日本的化纤行业来说,重要的产业资材贸易在亚洲地区仍处于扩大趋势,特别是中国的出口扩大显著。
3.关于化纤各公司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业务的调查结果
知识产权专门委员会(委员长:东洋纺 参与 知识产权 竹内部长)对委员会成员9家公司实施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信息业务的配合状况”问卷调查,就其结果进行了报告。
最近,倡导“事业–研究开发–知识产权”的三位一体经营。其中,因为有效活用知识产权信息能够期待技术动向、企业分析或开发的效率化,知识产权信息的解析引人注目,对其实际状态进行了问卷调查。
报告的要点如下:
①各公司都积极从事发报知识产权信息的活动。其中,下功夫提高接受知识产权信息方面的关心度成为课题。
②从研究开发的初期阶段实施其他公司专利(技术)的调查。而且,关于问题专利有无的调查,在研究规划的阶段就实施。
③专利调查的目的,除本来的问题专利对策和权力化活用以外,还有研究开发的课题探索和其他公司的技术动向调查等这种目的。
④关于调查检索的教育,尽管在许多企业已实施,但进一步强化仍是课题。
⑤作为今后对策要努力的是关于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动向调查等战略性知识产权信息的活用,硬件方面(独自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和软件方面(信息检索者的能力)的强化、整备成为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