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橡胶 >> 行业动态 >> 正文
有外商欲向我国大量输入旧轮胎
2010-3-23 来源:经济导报
关键词:输入旧轮胎

    继美国轮胎特保案之后,近日又有一个“坏消息”开始戳动我国轮胎企业敏感的神经。从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获悉,有外商利用我国没有明确规定旧轮胎是否可以进口的法律空子,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大量输入旧轮胎。

    对此,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旧轮胎如果大量进入国内,势必严重冲击国内新旧轮胎市场,将使饱受美国轮胎特保案伤害的轮胎企业雪上加霜。

    外商“钻空子”企业“很紧张”

    据了解,虽然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联合颁布的2007年17号公告明确规定严格禁止进口橡胶废轮胎,但旧轮胎能否进口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2009年《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止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以及《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都没有提到旧轮胎,而海关编码中尚有旧充气轮胎的编码,如40122010,40122090等。所以有人为利益驱动钻空子,认为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提到的旧轮胎就可以进口,最近就有客商尝试性要求进口境外旧轮胎。

    对于上述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商会副会长,三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丁玉华明确表示,进口旧轮胎会冲击市场,影响相关产业的发展,因而应当坚决将其列入禁止进口的目录。他分析,如果允许进口旧轮胎,将会有很多废轮胎以旧轮胎名义输入,不但给道路安全造成危害,还会造成我国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将中国变成世界旧轮胎的处理场所,这与我国发展清洁环保、循环经济的目标背道而驰。

    此外,中国目前的轮胎翻新率远低于世界10%的水平,如果允许进口旧轮胎,将使我国很多待翻新的旧轮胎得不到翻新,对国内的轮胎翻新业产生阻碍作用。据了解,三角集团2006年即上马了轮胎翻新项目,建设年翻新轮胎50万条(其中翻新全钢子午胎30万条)、翻新用胎面100万条的生产线。经权威机构评比,其轮胎翻新企业资产列国内第一位。丁玉华认为,虽然旧轮胎有翻新再利用的价值,但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点要立足于国内,首先解决国内生产的旧胎问题。

    山东面临两难选择

    “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轮胎生产和翻新大省,山东面临的两难选择更加严峻而现实,必须权衡利弊谨慎对待。”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郑永祥分析,山东轮胎业近年来飞速发展,但本省却不产天然橡胶,只能从东南亚等地大量进口。如果“放开”进口废旧轮胎,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橡胶原料不足问题,但在遭受美国轮胎特保案、欧洲REACH 法规等限制下,轮胎出口本来已面临很大的挑战,如果再进口大量旧轮胎,必将对我省轮胎产业造成重大损害。

    另外,近年来三角集团、玲珑橡胶集团、双星集团等大的轮胎制造企业集团和橡胶厂,纷纷涉足轮胎翻新行业并已逐步形成产业规模。在权威机构轮胎翻新企业资产排出的前10名中,山东的轮胎翻新企业就占4席。如果大量旧轮胎进入国内,省内刚有起色的轮胎翻新业无疑将受到巨大冲击。“从大局综合考量,不能放任废旧轮胎进口。”郑永祥表示。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飞)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
  • 相关新闻
  • 无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