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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决定对华炭黑征收反倾销税
2010-2-3 来源:商务部
关键词:炭黑 反倾销税

    印度海关1月28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澳大利亚、伊朗、马来西亚、俄罗斯和泰国的炭黑(Carbon Black used in rubber applications)征收从量反倾销税。征税期为5年(至2014年7月30日止)。其中,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分别为:(单位:美元/公斤)

    江西黑猫炭黑有限公司 0.121

    宁波德泰化学有限公司 0.143

    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巨无霸炭黑有限公司 0.089

    河北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168

    宁波市晟安化工有限公司 0.101

    其他不合作中国企业 0.423

  2008年12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等炭黑启动反倾销调查。2009年12月,印度对此案做出肯定性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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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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